郑大2016 税法 期末作业 (最终版)汇总

发布时间:2023-05-18 16:33:34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税法》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一、作业要求1.以教材为主要依据,全面认真领会税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和基本要素规定等,以各税种基本要素作为贯穿《税法》的主线,以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为核心和关键,在认真听课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思考作业提出的问题,综合运用税法知识解决相关实际问题。2.对于“分析论述题”:要综合运用税法理论知识,查阅相关税法规定和目前改革进程,按照作业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建议。3.理解和把握授课中所列举例题和案例(共67例),根据计算题要求,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践中的纳税问题。二、作业内容(一)分析论述题(每小题不少于1000字,每小题20分共40分)1、从税制要素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完善的对策答:一、个税存在的问题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革开放的进
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地方财政一项重要的支柱。但仍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相当普遍、严重,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等弊端客观存在。若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减少财税收入,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阻碍经济发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二、分析个税存在问题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举个例子,甲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为4000元,乙每月薪金所得3500元,同时取得劳务报500元。则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要通过把部分工资薪金转化为补贴的形式来避免交税减轻负担,寻求公平。第二,当前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模式实际上并没有考虑家庭生活成本且没有真正体现出量能纳税原则。以两个同样的三口之家为例,第一家夫妻双方月各收入2000元钱,总收入为4000,可是他们都不需要交税:另一家一对夫妇,妻子失业,丈夫月收入4000元,则丈夫每月还需要缴纳15元税。如果不同家庭所赡养老人和其他生活成本的高低不等也会导致各自家庭的生活成本不一样。2、个税免征额的地区无差异带来的问题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应该规定一个浮动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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